【来源行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主要包括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以及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等。
【危险特性】
油/水、烃/水混合物和乳化液等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较大的危害,主要体现在:
1)危害人体健康:可引起人类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
2)恶化水体,危害水生生物:浮油浮于水面形成油膜,隔绝空气与水体间的气体交换,致使水体缺氧,水生生物窒息死亡。
3)污染大气:含油/水、烃/水混合物中挥发性有机物进入大气,污染水体上空和周围的大气环境。
4)影响农作物生长:用油/水、烃/水混合物灌溉农田,会影响农作物对养分的吸收,导致农作物减产或死亡。
5)影响自然景观:油类在水体中会形成乳化体,这些乳化体常聚集在河流、湖泊、风景区等,形成大面积的黑褐色固体块,破坏自然景观。
【危废代码】
表1 HW09危废代码危废类别
【处置方式】
目前,我国针对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等。
废乳化液破乳后的油收集后经再生调整,可再次乳化用于生产。常用的废乳化液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法、物化法、化学法、生化法等。
1) 物理法:主要包括重力分离法、离心法、粗粒化法、膜分离法等。
2) 物化法:主要包括气浮法、吸附法、电磁吸附法等。
3) 化学法:主要包括酸化法、盐析法、电化学法、化学氧化法、化学絮凝法、微电解法等。
4) 生化法:分为好氧和厌氧处理法两大类。
【管理规定】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废乳化液必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置。山西废乳化液回收公司
此外,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处理的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全过程还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85)、《危险货物运输图示标志》(GB191-85)、《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5-9C)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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