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
  • 咨询热线:13546728999
  • 联系人:市场部
  • Q Q:点击我发送信息
  • 电 话:1354-6728999
  • 传 真:-
  • 邮 箱:1105403169@qq.com
  •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府东街68号
公司新闻
查看分类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处理办法
2022.12.29

为了实验室的安全与整洁,并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必须规范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的管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 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


1.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2.液体,化学化工学院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三类并印有标志)发给各化学实验室,用以分别收集含卤素有机物含卤素有机物含卤素有机物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一般有机物一般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无机物无机物无机物废液。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进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有毒有害成分的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桶满后,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3.有害废液不包括含剧毒试剂的废液,剧毒废液不可直接放入上述三类收集桶中,其具体处理办法见我院“关于剧毒试剂管理的补充规定”。


二、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


1.废液的回收处理 实验室的废液桶装满后,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通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安排人员收运废液,同时发空桶。 回收的废液暂时集中存放,视存量适时与主管部门和化学危险品处理厂联系进行消纳。收运及消纳工作由实验中心的相关人员负责组织、院办公室协调配合。


2.废弃试剂的回收处理 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可填写《废弃试剂登记表》,交到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联系处理或消纳。实验中心在处理消纳的前一天通知实验室将废弃试剂放到指定位置。


3.废弃剧毒试剂的回收处理 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剧毒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可填写《废弃剧毒试剂登记表》,交到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与主管部门联系处理或消纳。试剂库在处理消纳之前通知实验室将废弃剧毒试剂送到实验中心,处理之后实验中心将公安局开据的《剧毒试剂消纳单》复印件发给实验室,以便销帐。


三、实验室多余试剂的处理实验室多余试剂的处理实验室多余试剂的处理实验室多余试剂的处理 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多余且尚有使用价值的试剂时,由实验中心随时发布多余试剂调剂信息,供其他实验室选用。


四、处理费用处理费用处理费用处理费用 消纳处理报废试剂及有毒有害废液的费用,暂定由化学化工学院全部承担。山西废化学试剂回收处理公司。


五、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 因处理报废试剂费用很高,不得将无毒无害试剂当作有毒有害试剂处理,例如稀HAc 、NaOH溶液,固体NaCl 、Na2SO4等。


2. 提倡自行提纯回收有机溶剂再利用。


3. 提倡自行对某些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例如,酸碱中和、BaCl2溶液用废H2SO4或废硫酸盐处理等。


4. 能相互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废液,不得倒入同一收集桶中。若某种废液倒入回收桶会发生危险,则应单独暂存于一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太源危险废...,欢迎咨询...